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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抓好落实的建议和具体措施,并对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二)调查研究三农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社会化进步的长远发展战略,提出规划和意见,对全市农村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和信息反馈。

(三)负责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加强农村市场信息化建设,完善农村市场信息网络,健全营销体系,搞活农产品流通;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负责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措施和项目管理办法;制定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实施计划;负责对向国家申报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推荐、论证和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统一部署、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人员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五)负责对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进行指导和综合协调;负责筛选确定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并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实施;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项扶助资金的使用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对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六)协助市委组织部了解、掌握和指导市直农口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市委在任免市直农口部门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前,市委组织部征求市委农办意见,市直农口部门副县级后备干部在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同时,报市委农办备案。

(七)负责农业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县(区)、乡(镇)农业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八)协调市直农口部门、涉农部门的农业经济工作和跨部门涉农工作;调查研究农业科技的重大问题,指导科技兴农和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办单位:中共萍乡市委农村工作部 办公地址:萍乡市政府院3栋1、2楼
联系电话:6832563 技术支持:朝阳网络 赣ICP备075012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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