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地处赣西湘东,现辖芦溪、上栗、莲花县和安源、湘东区及萍乡经济开发区。全市有46个乡镇,7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城郊管委会;645个村民委员会,农业人口124.47万。全市总面积3827平方公里,山地、丘陵、河谷平原错落分布,各占土地面积的21.7%%、61.7%和11.2%。耕地面积690705亩,水田622710亩,旱地68055亩。全市有林地面积达380.9万亩,活立木蓄积60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0.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有各类水库203座,其中中型水库6座,小(一)型水库27座,小(二)型水库170座;大小山塘18527口。6座中型水库总库容量为8889万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年占有量为1900多立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是全国严重缺水地区之一。萍乡的山水田路村的比例,俗称“七山半水分半田,一分道路和庄园”。
近几年农业得到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稳定增长,农产品供给显著增加,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生活质量显著改善,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至2005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40.39亿元,占国民经济总值的10.8%。在农业总产值中,种植业占39%,养殖业占41%,农产品加工业占20%。
(一)粮食和畜牧业生产稳步提高。近几年来,全市农业生产稳定发展。一是粮食生产稳步发展。2005年我市晚稻平均亩产469.47公斤,高出全省平均水平95公斤,为全省最高,2006年达到464公斤,确保了全省第一。粮食总产则多年保持稳定:2004年50.42万吨,2005年51.42万吨,2006年则为50.38万吨。二是畜牧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到目前为止,全市基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己基本完成,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病防疫密度均达99%以上。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实现了逐年增加,2004和2005年分别为36%、41%,列全省各设区市第一;据初步测算2006年可达46%,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2005年生猪出栏92.92万头,羊出栏19.48万头,肉类总产量8.01万吨,水产品产量2.62万吨,养殖方式出现了分散养殖向规模养殖转变的好形势,专业户生猪养殖量占总量的65%以上。饲养规模1万头以上的养猪场5个,规模达5万头以上养猪小区1个,存笼蛋鸡10万羽以上的养鸡场1个,年出笼肉鸡50万羽的小区1个。
(二)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加。近年来,我市着力挖掘农民增收潜力,着力培育新的增长点,使我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稳定增长。2005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922元,比2001年的2557.8元增长58.7%。2004、2005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居全省第一位,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工资性收入1851元,占47.2%。其中:在本地劳动得到的收入776元,占41.9%;外出务工得到的收入559元,占30.2%;在非企业组织中得到的收入516元,占27.9%。来自家庭经营收入为1792元,占45.7%。来自非生产性收入279元占7.1%。今年1—10月份,我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为3086元,同比增加395元,增长14.7%。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全市坚持以工业化的理念发展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方兴未艾,无公害蔬菜、花卉苗木、中药材、山羊、优质稻五大工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主导产业明显,农产品基地规模实现新的突破。各县区根据自身的优势,按照适度集中的原则,依托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积极组织农民进行专业化生产,建立了一批具有独特优势的农产品生产基地:①花卉苗木产业。全市现有大小花卉苗木基地40个,花卉苗木总面积45300亩,花卉苗木产值达1.68亿元。②中药材产业。全市现有大小中药材基地51个,基地总面积70900亩,带动农户1.5万户。③无公害蔬菜产业。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33万亩,建成无公害蔬菜基地18个,认证面积达5万亩。④良种山羊养殖业。全市山羊养殖业逐步向规模化、标准化转变,良种山羊年出栏20万头,占全省良种山羊总数的60%。⑤优质稻产业。全市61万亩水稻种植面积,早中晚稻品种杂交率达98%以上。我市天涯种业公司等在海南制种面积达近10万亩,总产量达2000万公斤,占全国南繁面积的80%以上。既拓宽了我市的粮食生产空间,又为粮食生产提供良种保证。二是龙头企业总量大幅增加,亮点增多,整体实力有新的突破。我市积极营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经营优势、体制优势、政策优势和环境优势,集中培育和壮大了一批有较强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在全市268个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龙头企业占135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4家,市级龙头企业34家。全市48家省市级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总额5.44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2.1亿元,实现利润1.01亿元,建立基地207个,带动基地面积15.2万亩,带动农户12.3万户。
(四)农业综合开发取得新进展。“十五”期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共计投资11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38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2179万元,市级财政配套61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219万元,银行贷款1100万元,群众和企业自筹2978万元。共计改造中低产田14.96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400万公斤,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11个,扶助资金达 万元。建设优质高效种植基地近3万亩。 “十五”期间,在国家原则不再增加新的农业综合开发县的情况下,通过努力,2005年我市湘东区被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区)。目前,我市除安源区和开发区外莲花县、上栗县、芦溪县、湘东区均被列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区。2006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投资1888.5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投资4890万元。
(五)林业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市的活立木蓄积量、森林覆盖率、有林地面积和毛竹总株数等四项森林资源主要指标增长率列全省第一,生态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一是造林面积持续增加。近两年来,全市完成营造林面积49.62万亩,年均造林面积达15.64万亩。今年春季还完成“千亩大苗示范造林”5180.5亩。深入开展的公民义务植树活动,共建有义务植树基地15个,完成义务植树720多万株。二是生态公益林建设迈出新步伐。从2005年起,在全省率先启动了40万亩市级地方公益林建设。今年争取了省级公益林70万亩,国家公益林15.28万亩。三是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得到进一步深化。全市林改面积379.2万亩,涉及5个县区、52个乡镇、631个行政村、9488个村民小组,共减免各种税费1300多万元,今年4月,我市被评为全省3个林改工作先进设区市之一,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四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建立了森林防火 “四网”(火灾预警监测网、林火阻隔网、应急通讯网、扑救指挥网),实现了防火工作“两化" (扑火专业化、扑火工具机具化)的新格局。
(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 1、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取得了新成就。一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2004年度、2005年度累计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82座,今冬明春可计划完成42座,2006年度可全面完成市规划内的122座病险水库除险任务,比省政府的要求提前了一年。二是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全市人民关注的山口岩水库水利枢纽工程,目前初步设计报告经国家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核待批,导流隧道已经贯通;引水隧洞的招投标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与山口岩水利枢纽工程配套的白源水厂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初步设计工作正在进行。三是城市供水工程建设。日产水5万吨的麻山水厂二期工程于去年7月竣工,萍麻桥至萍乡经济开发区的输水管道于去年10月全线贯通,这两个工程正式运行后,萍乡城区的供水状况将得到进一步好转,全城供水能力更加平衡。四是城市防汛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了萍乡城区中心段的防洪堤建设,在建设过程中,注重了防洪工程建设与提高城市品位相统一。五是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沿河两旁的污水收集干管铺设工程全面完成,五丰河、萍水河城区中心段两旁的污水从此消失,河中再现碧水绿波。六是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全市农村安全饮水列入规划的人口为58.25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42.4%,其比例为全省各设区市之首。七是标准化山塘、标准化渠道建设。其投资力度、建设规模都为近十年来少有。尤其是标准化渠道建设,发展势头强劲,据统计,去年共完成121公里。
(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迈上新台阶。2004年,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省政府目标管理综合考核评比中总分列全省第三名,许多单项工作列全省第一,这一结果是我市两年来在全省获得的最好成绩,也跨入全省先进行列。2005年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省政府综合考评中总分位列全省第二名。 “十五”期间,全市共出生人口11.98万人,比“九五”期间少出生1.37万人;年均人口出生率为13.33‰,比“九五”期间下降了1.54个千分点,继续保持了低生育水平。“十五”期间是我市建国以来人口出生率最低、人口自然增长最低的时期,为“十一五”全市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较好的人口基础。
(八)农村税费改革成效明显。我市在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中撤并乡镇13个,撤并行政村177个,由原来的59个乡镇减少到现在的46个;行政村由原来的822个减少到645个。精减乡镇内设机构210个,减少48.4%;精减乡镇事业单位281个,减少45.5%;精减乡镇行政编制561个,减少26.4%;分流乡镇事业单位人员1659人,减少46.5%,调减撤并中小学教育网点140所,减少17.34%;精简和优化教师队1948人,减少11.79%。落实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1825.87万元。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连续几年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2006年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一是切实抓好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了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力度,确定莲花县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县,安源区安源镇、湘东区腊市镇、上栗县鸡冠山乡、芦溪县宣风镇为试点乡镇。全市17个试点乡镇都进一步调整了党政内设机构,在2003年乡镇机构改革的基础上,17个试点乡镇党政内设机构由74个精减到70个,每个乡镇控制在4—5个范围内;事业站所(中心)由105个精简到88个,每个乡镇控制在5—7个范围内,共分流人员118名,占应分流人员113名的104.4%。二是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措施。对全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实行县区统筹,确保了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加大了市、县区财政对教育的支持力度,确保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按省定标准(即小学生均40元、初中生均60元)落实到校。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各县区每年安排不少于110万元用于学校危房改造。在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同时,积极实施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及时将上级“两免一补”专项资金发放到每位受助学生手中,市县区也相应地安排一定数量的“两免一补”专项资金,用于农村贫困学生的杂费减免、住宿生生活费补助。三是稳步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改革和创新了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和调整县区、乡镇两级的事权、财权。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完善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奖补办法,确保了财政困难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了对农业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比重。切实抓好乡财县代管试点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市将莲花县列为“乡财县代管”试点县。四是积极开展化解乡村不良债务试点工作。我市有乡村债务7.36亿元,其中:乡镇债务4.10亿元,占55.7%,村级债务3.26亿元,占44.3%。在乡镇债务中,兴办企业投资形成的债务占32%,公益性建设投资形成的债务占30%。在村级债务中,生产性支出形成的债务占30.4%,公益性支出形成的债务占30.5%。到2005年底,全市乡村债务为6.46亿元,减少12.2%。五是不断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到目前为止,全市没有发现违反开展“一事一议”的事件。“一事一议”已成为农民兴办村内公益事业、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自觉行动。
(九)新农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开阔思路,明确目标。我市结合实际明确提出了以“三新两优一促进”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思路,发展新产业,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村镇规划、村容村貌整治、“七改三普及”为切入点。二是突出重点,打造特色。我市有试点村338个,其中省级试点自然村273个,市级试点村46个,县区试点村19个。试点村重点设置在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沿线,遍布全市46个乡镇,惠及2.1万农户、10.5万农民。到目前为止,全市有21个乡镇编制了总体规划,291个自治村编制了村庄规划。在338个试点村中,完成规划任务的达80%以上。三是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在新农村建设中,市级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新农村建设。各县区、乡镇从财政预算内均安排了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各县区、乡镇今年已拿出5380万元用于新农村建设工作。市级4 6个试点村工作组筹集资金500余万元。省级273试点村已从省里拿到1725万元(其中: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467万元,沼气建设资金418万元,农村交通建设资金451万元,扶贫开发资金410万元),占省计划的63.2%,目前己下拨到各试点村。四是对接项目,完善服务。为了有力地促进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将农村“六小工程”、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文明村镇创建、小康示范村建设、农村村落社区建设、农村小额信贷等项目,纳入到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支持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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